电 价(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分类 电度电价 基本电价
不满1千伏 1-10
千伏
35-110
千伏以下
110
千伏
220千
伏以上
最大需量 变压器
元/千瓦/月 元/千伏安/月
居民生活用电
0.57
0.56
0.56
商业及非居民照明用电
0.94
0.925
0.91
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
0.72
0.705
0.69
中、小化肥用电
0.445
0.435
0.425
大工业用电
0.52
0.505
0.49
0.475
33.0
22.0
离子膜法烧碱生
0.497
0.482
0.467
0.452
33.0
22.0
中、小化肥
0.325
0.31
0.295
0.28
33.0
22.0
农业生产用电
0.48
0.47
0.46

 

水 价(单位:元)

用水性质 单价 水资源费 附加费 污水处理费 总价
居民用水
1.05
0.05
0.03
0.4
1.53
工业行政
1.38
0.05
0.036
0.4
1.866
经营基建
1.65
0.05
0.036
0.4
2.136
特行用水
3.16
0.05
0.1
0.4
3.71

 

工业、商业用地基准地价(单位:元)

用地类型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工业
453
328
218
商业
2893
1348
848
445
274

        注:1、根据国土资源部文件《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精神,十堰市城区工业用地为全国八等,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为252元/m2,约合16.8万/亩。
        2、不同地段的具体地价一般需评估后由地价会审确定。除相关劳务费(含测绘费、地价评估费、地质灾害评估费等三项)外,只由地方税务局按地价额的4%收取契税,不再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3、现阶段主要为现状供地,相关拆迁、场地平整一般由土地使用者自行负责。农民征地成本(土地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费、青苗补偿费)、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占用税、新菜地开发基金、相关管理费均包含在地价中。

劳动力情况

劳动力层次
月薪待遇
1、普工(业务员、服务员)(高中以下学历)
600-800元
2、技术工人(初级工、中级工)(中专、技校)
800-1500元
3、高级工(专科以上学历)
1500-2000元

 

社会保险费用情况

险种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1、单位参保:以单位参保人员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支工平均工资60%计算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在岗支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不计入缴费基数。
28%
2、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交费基数
20%
失业保险
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交费基数
3%
医疗保险
以单位参保人员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支工平均工资60%,按60%计算,高于上年度在岗支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以300%计算。
9%(其中单位7%、个人2%)
工伤保险
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交费基数
一类行业0.5%
二类行业1%
三类行业2%
生育保险
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交费基数
1%